GB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条文说明对照版
GB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是国家建设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定了建筑灭火器的配置和设计标准。以下是该规范的条文说明对照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建筑物内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规范建筑灭火器的配置和设计,根据'建筑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各类建筑物的灭火器配置和设计。
第二章 灭火器配置
第三条 灭火器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灭火器的类型、数量、位置应根据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使用性质、人员密度、建筑物的高度和面积等因素综合考虑,满足灭火需求。
2.灭火器的位置应显著标明,便于使用和管理。
3.灭火器的配置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第四条 各类建筑物的灭火器配置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住宅、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商场、超市、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应按照每1000m²建筑面积配置1个5kg干粉灭火器或同等效力的灭火器。
2.工厂车间、仓库、办公楼、机关单位等场所,应按照每500m²建筑面积配置1个5kg干粉灭火器或同等效力的灭火器。
3.高层建筑、地下建筑、机电设备房等特殊场所,应根据其特定的火灾危险性,配置相应的灭火器。
第五条 灭火器的种类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住宅、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商场、超市、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应配置5kg干粉灭火器或同等效力的灭火器。
2.工厂车间、仓库、办公楼、机关单位等场所,应配置5kg干粉灭火器或同等效力的灭火器。
3.高层建筑、地下建筑、机电设备房等特殊场所,应配置相应的灭火器。
第三章 灭火器设计
第六条 灭火器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灭火器的设计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具有可靠性和稳定性。
2.灭火器的安装位置应考虑到使用方便和灭火效果。
3.灭火器的容量和数量应根据建筑物特定的火灾危险性和使用要求进行合理设计。
第七条 灭火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灭火器的安装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具有可靠性和稳定性。
2.灭火器的安装位置应考虑到使用方便和灭火效果,并根据设施的特点进行合理选择。
3.灭火器的安装应固定可靠,不得影响灭火器的使用和管理。
第八条 灭火器的维护和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灭火器的维护和管理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保持灭火器的完好性和可靠性。
2.灭火器应定期检查、充装、更换和维修,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使用。
3.灭火器的使用和管理应配备专职人员,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九条 对于一些特殊场所,如高层建筑、地下建筑、机电设备房等,应根据其特定的火灾危险性和使用要求,配置相应的灭火器,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计和管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本规范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同时废止原'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1993)。
第十一条 本规范解释权归国家建设部消防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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