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以下情况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信息化维保服务:

1.只有一家供应商能够提供所需的信息化维保服务;

2.因为特殊原因,只有一家供应商能够提供所需的信息化维保服务,例如保密需要或者紧急情况;

3.原有供应商提供的信息化维保服务需要延续,而且延续服务的条件发生了变化,其他供应商无法提供相应服务。

需要注意的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信息化维保服务时,采购单位应当进行相关的公示和说明,确保采购过程公开、公正、透明。

基于中国的法律什么情况下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信息化维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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