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我写一份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保障公司固定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固定资产的定义:指公司所拥有的长期使用和投资的有形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厂房、机器设备、交通工具、家具、电器等。
第三条 财务部门是公司固定资产的主要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核算、登记、清查和报废等工作。
第四条 公司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入账、保管、使用、维修和报废等工作,应经过严格的程序和审批。
第五条 固定资产的采购应按照公司的采购程序进行,采购部门要对采购方案、招标文件、报价单、合同等进行严格审核,并与财务部门共同核对支付款项。
第六条 固定资产的验收应由采购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进行,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规定和公司的要求。验收合格后,采购部门应及时入账,并将资产清单报送财务部门备案。
第七条 固定资产的保管应由专人负责,保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按照公司的管理制度进行保管。对于价值较高、易于损坏的资产,应实施专门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八条 固定资产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不得私自拆卸、转移或改变其功能。对于涉及到安全生产的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稳定。
第九条 固定资产的维修应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和维修计划进行,维修工作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并记录相关信息。对于大修、改造或废弃设备的处理,应经过公司领导的批准和财务部门的核算。
第十条 固定资产的报废应按照公司的管理制度进行,经过财务部门的核算和审批后进行清理。报废资产的处理应统一进行,不得私自处理或变卖。
第十一条 对于违反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行为,应给予相应的处理和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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