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第一波民粹主义运动进行研究时,思想(甚至意识形态)的重要性可以在大多数研究中得到体现,例如俄罗斯的民粹主义者(例如卡拉厄默利奥卢,1996年;派普斯,1960年)和美国的民粹主义者(例如费尔基斯,1957年;卡津,1995年),以及早期对通用民粹主义的研究(例如卡诺万,1981年;约内斯库和格尔纳,1969年)。尽管如今组织定义仍然受欢迎,但尤其是在研究拉丁美洲民粹主义方面(韦兰德,2001年),甚至这些研究也经常明确包含意识形态要素(例如罗伯茨,1995年)。近年来,纯粹思想性的民粹主义方法在比较政治学领域越来越受欢迎。值得注意的是,大多数研究欧洲民粹主义的学者明确或隐含地采用了意识形态定义(例如阿布茨和鲁门斯,2007年;鲁杜因,2013年;斯坦利,2008年)。但是,意识形态定义在非欧洲民粹主义研究中也取得了成功。它们甚至在对拉丁美洲民粹主义的广泛研究中取得了重大进展(例如霍金斯,2009年;罗维拉·卡尔特瓦瑟尔,2014年)。虽然现在谈论新兴共识还为时过早,但可以毫无疑问地说,意识形态方法是当今该领域中使用最广泛的方法。

在接下来的部分中,我将概述对民粹主义的意识形态方法,提出自己的意识形态定义,并讨论其关键概念(意识形态、人民、精英和普遍意志)。然后,我将介绍该方法的主要优势,包括可区分性、可分类性、可传播性和灵活性,并将其与其他方法进行比较。本章以简短的结论结束。

民粹主义研究中的意识形态方法: 定义、优势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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