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父母不是北京市户口,但是都同意送养自己的孩子给生父的姐姐领养,姐姐是北京市户口且满足领养条件。北京市政策是否允许北京市户籍收养外地户籍的孩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一条规定,收养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30周岁;
(二)无配偶或者夫妻共同出于收养的需要同意不生育或者不再生育;
(三)有固定的住所和经济收入;
(四)有爱护、教育和抚养被收养人的能力和条件。
因此,只要姐姐满足以上条件,并且符合北京市的收养政策,北京市户籍就可以收养来自外地户籍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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