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一条规定,收养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30周岁;

(二)无配偶或者夫妻共同出于收养的需要同意不生育或者不再生育;

(三)有固定的住所和经济收入;

(四)有爱护、教育和抚养被收养人的能力和条件。

因此,只要姐姐满足以上条件,并且符合北京市的收养政策,北京市户籍就可以收养来自外地户籍的孩子。

生父母不是北京市户口,但是都同意送养自己的孩子给生父的姐姐领养,姐姐是北京市户口且满足领养条件。北京市政策是否允许北京市户籍收养外地户籍的孩子

原文地址: http://www.cveoy.top/t/topic/yY3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请勿转载和采集!

免费AI点我,无需注册和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