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张家口市尚义县民政局对送养政策作出如下规定:

  1. 出生未满6个月的婴儿,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送养。

  2. 未成年人或者成年人因家庭困难或者特殊情况需要送养的,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送养。

  3. 送养人必须年满30周岁,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居住环境,无违反法律法规和道德风尚的行为记录。

  4. 送养人需提供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并接受民政部门的审核。

  5. 送养人应当签订送养协议,在协议中明确送养人和被送养人的权利义务,以及被送养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基本信息。

  6. 送养人应当负责被送养人的抚养、教育和健康等方面的费用,并为被送养人提供稳定的生活环境和爱心关怀。

  7. 被送养人在成年后有权知道自己的亲生父母和家庭背景,送养人应当尊重被送养人的权益,保护其隐私。

  8. 民政部门将对送养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送养过程合法、公正、透明。

以上为张家口市尚义县民政局送养政策的主要内容,具体实施细则以当地民政部门公布的规定为准。

河北省张家口市尚义县民政局送养政策

原文地址: https://www.cveoy.top/t/topic/y9N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请勿转载和采集!

免费AI点我,无需注册和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