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中政府职能发挥研究综述

近年来,中国学者对市场监管体制改革进行了广泛研究。薄贵利(2012)强调了构建社会主义公共行政体制的迫切性,并提出加快推进公共行政体制改革的具体措施,包括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和创新行政运行机制[3]。汪玉凯(2018)则提出了'重构'概念,认为推进国家机构重构需坚持党的领导、推行自上而下的体制改革、探索'机构重构'的可行性以及突出'放管服'改革[4]。

高小平(2018)分析了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行政体制改革的三个特点:创新、接续和服务,并提出了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具体方向[5]。王健和王鹏(2018)则指出了新一轮市场监管机构改革面临的挑战,包括机构冗杂、部门法律法规冲突以及行政执法信息化治理能力不足[6]。高小平、王俊豪和张学栋(2010)回顾了改革开放30年来地方政府的改革实践,总结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规律[7]。

总体而言,中国学者对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中政府职能发挥问题的研究相对较少,现有研究主要集中在行政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和战略、改革的特点、内容、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方面。研究角度大多基于改革实践,主要关注发达城市,对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的研究较少。

然而,基层市场监管体制在经历了2014年和2019年两轮改革后,面对新的监管环境和形势,许多问题日益凸显。例如,如何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如何提高监管效率,如何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等,都需要深入研究。因此,基层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中政府职能发挥的研究将成为未来研究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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