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在线诉讼中当事人程序选择权的法律特征
民事在线诉讼中当事人程序选择权的法律特征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可以选择不同的程序进行诉讼,例如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等。其主要法律特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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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权的主体是当事人,即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程序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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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权的范围是程序,即当事人可以选择不同的程序进行诉讼,但不能选择不适用法律规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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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权的行使是自由的,即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程序,但一旦选择了程序,就必须按照该程序的规定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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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权的行使应当考虑实际情况和诉讼效率,即当事人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诉讼效率等因素选择适合自己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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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权的行使应当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即当事人在选择程序时应当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不能滥用程序选择权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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