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与范围

本工作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医院药剂科对药品供应商的资质审核、分等级、考核、遴选工作,确保医院药品供应商的质量和服务符合医院的要求,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本工作制度适用于医院药剂科对所有药品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分等级、考核、遴选的工作。

二、资质审核

  1. 药品供应商应提供以下资质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

  2. 药品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无违法违规行为。

  3. 药品供应商应具备稳定的供货能力,能够按时、按量供应合格药品。

  4. 药品供应商应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能够提供药品质量跟踪和反馈机制。

三、分等级

根据药品供应商的资质审核结果和综合考核,将其分为优秀供应商、合格供应商和待改进供应商三个等级。

  1. 优秀供应商:资质优良,供货稳定,质量可靠,服务优质,符合医院要求的供应商。

  2. 合格供应商:资质合格,供货能力一般,质量可靠,服务一般,需要进一步改进的供应商。

  3. 待改进供应商:资质不合格,供货能力不稳定,质量有问题,服务不满足要求的供应商,需要进行整改。

四、考核

  1. 对各等级供应商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供货能力、药品质量、服务质量等方面。

  2. 考核结果作为供应商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优秀的供应商可以晋级,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供应商需要进行整改。

  3. 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供应商,供应商可以据此改进和提升自身的供货能力和服务质量。

五、遴选

  1. 根据医院药品需求和供应商等级,确定供应商的采购比例和采购金额。

  2. 优先选择优秀供应商,其次是合格供应商,待改进供应商需要整改后方可参与遴选。

  3. 遴选过程应公开、公平、公正,遵循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程序与流程

  1. 药剂科根据医院需求,制定供应商遴选计划。

  2. 药剂科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审核结果及时反馈给供应商。

  3. 药剂科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考核,评定供应商等级。

  4. 根据各等级供应商的考核结果和需求情况,制定供应商遴选方案。

  5. 药剂科按照遴选方案,公开邀请供应商参与投标或洽谈。

  6. 药剂科对供应商的投标或洽谈结果进行评审,确定供应商。

  7. 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供应商的责任和义务。

  8. 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调整供应商等级和采购比例。

以上为医院药剂科对药品供应商资质审核、分等级、考核、遴选工作的制度、程序与流程,旨在提高药品供应商的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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