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志:

根据党委的决定,为了更好地加强党员管理,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组织纪律意识,现将有关迁出户口六个月及以上但党籍未迁出的人员进行通知。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大了户籍管理的力度。然而,仍有一些党员同志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将党籍迁出。这不仅严重影响了党组织对党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也不利于党员同志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为此,我市决定对已经迁出户口六个月及以上但党籍未迁出的人员进行通知,要求他们尽快迁出党籍。具体要求如下:

一、已迁出户口六个月及以上但党籍未迁出的人员,请在接到通知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前往所在街道(乡镇)党委组织部门或所在单位党支部办理党籍迁出手续。

二、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办理党籍迁出手续的,需向所在街道(乡镇)党委组织部门或所在单位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原因和预计办理时间。

三、对于已迁出户口六个月及以上但党籍未迁出的人员,我们将加强组织动态管理,定期进行督促和跟踪,确保党籍迁出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对于拒不办理党籍迁出手续的人员,将按照党纪党规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党员责任。

请各位同志认真对待党籍迁出工作,积极配合党组织的相关工作,尽快办理党籍迁出手续。只有将党籍迁出工作做好,才能更好地加强党员管理,推动党的事业发展。

特此通知。

XXX街道(乡镇)党委组织部 XXX单位党委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原文地址: https://www.cveoy.top/t/topic/qoTY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请勿转载和采集!

免费AI点我,无需注册和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