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代理协议 - 涵盖移动通信、宽带等产品
协议编号:CDT/AGT/2022/001
协议标题:中国电信代理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协议生效日期签署:
甲方:中国电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信”) 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09号 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电话:XXX
乙方:(代理商公司名称) 地址:(代理商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电话:XXX
鉴于:
- 中国电信是一家在中国合法注册并运营的电信服务提供商,拥有一系列电信产品和服务。
- 乙方是一家合法注册并运营的企业,具备推广和销售电信产品的能力。
根据双方的共同意愿,就中国电信委托乙方作为其代理商进行电信产品的推广和销售事宜达成协议。双方在平等、自愿和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代理范围 1.1 中国电信委托乙方作为其独家代理商,负责推广和销售中国电信旗下的电信产品。 1.2 代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产品:
- 移动通信业务
- 宽带上网服务
- 固定电话服务
- 云计算服务
- 数据通信服务等
第二条 代理权利和义务 2.1 乙方有权以中国电信的名义开展推广和销售活动,并代表中国电信与客户签订相关合同。 2.2 乙方应当按照中国电信的要求,积极推广和销售中国电信的产品,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2.3 乙方应当保护中国电信的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不得泄露或滥用。 2.4 乙方应当按照中国电信的规定,及时向中国电信提供销售数据和市场反馈。
第三条 代理期限 本协议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双方可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协议。
第四条 代理费用 4.1 乙方作为代理商,可获得中国电信根据实际销售情况支付的代理费用。 4.2 代理费用的计算和支付方式将在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在协议附件中明确。
第五条 保密条款 5.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可能接触到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客户信息、营销策略等,双方均应予以保密。 5.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使用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
第六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解释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至本协议签署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七条 其他事项 7.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成为双方之间的法律约束。 7.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中国电信有限公司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商公司名称)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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