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序被定义为对认识的稳定性的认知,而进化则指人类知识和科学活动的不断发展。然而,对于认识的发展史与进化的关系,早期实证哲学提出的三阶段法则虽然揭示了认识的历史观,但却将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割裂开来,将主体排除在历史之外。相比之下,秩序从认识的结构角度进行阐释。孔德以实证精神为基础研究人类认识领域,然而在这一过程中,他混淆了社会规律与自然规律,并使用实证方法虚构了一个认识主体,以进行结构性分析,将认识局限于经验现象层面,从而在认识论上做出了预设假设。这导致实证主义逐渐转变为一种方法论。

秩序、进化与认识发展史:实证哲学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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