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质量管理部门可以分别设立(A)质量保证部门和(C)质量控制部门。\n2. 委托方应按照需求给受托方提供相应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A)技术转移内容、(B)可接受标准、(C)委托合同/质量协议和(D)产品特性。\n3. 复验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况包括(B)国家药品质量标准中规定不得复试的检验项目和(D)已经复验并有复验结论的。\n4. 企业应当建立与药品生产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并有组织机构图。企业应当设立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履行(B)质量保证的职责。\n5. 委托方应当使受托方充分了解与产品或操作相关的各种问题,包括产品或操作对受托方的(A)环境、(B)厂房、(C)设备、(D)人员及其他物料或产品可能造成的危害。\n6. 生产管理负责人和质量管理负责人共同的职责包括(B)监控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和(D)批准并监督委托生产。\n7. 企业关键人员至少应当包括(A)企业负责人、(B)生产管理负责人、(C)质量管理负责人和(D)质量受权人。\n8. 培训流程至少包括:(A)培训范围、(B)培训内容、(C)培训计划和(D)培训文件。\n9. 质量受权人主要职责包括(A)参与企业质量体系建立、内部自检、外部质量审计、验证以及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产品召回等质量管理活动;(B)承担产品放行的职责,确保每批已放行产品的生产、检验均符合相关法规、药品注册要求和质量标准;(C)在产品放行前,质量受权人必须按照上述第2项的要求出具产品放行审核记录,并纳入批记录;(D)确保企业所有相关人员都已经过必要的上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并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培训内容。\n10. 确认与验证在产品生命周期中的要求,正确的描述是(A)确认与验证的范围和程度应该基于风险评估的结果进行确认;(D)持续工艺确认要求对商业化生产的产品质量进行监控和趋势分析。
质量管理部门设置、培训内容、复验申请、关键人员职责等GMP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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