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追溯重述法,甲公司需要将20×4年、20×5年多摊销的金额调减,并将20×6年需要摊销的金额调增。根据题目中给出的信息,20×4年、20×5年实际摊销金额均为480万元,而应摊销金额分别为120万元和480万元,所以20×4年、20×5年多摊销的金额分别为360万元和0万元。又因为甲公司采用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所以需要将多摊销的金额的10%调增到未分配利润中。\n\n20×4年多摊销金额为360万元,调增金额为360万元 × 10% = 36万元\n20×5年多摊销金额为0万元,调增金额为0万元 × 10% = 0万元\n20×6年需要摊销的金额为480万元,调增金额为480万元 × 10% = 48万元\n\n所以,甲公司20×6年年初未分配利润应调增的金额为36万元 + 0万元 + 48万元 = 84万元\n\n答案为 D 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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