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末官职详解:中央、京官、地方、军事、宫廷官职一览
汉末官职主要有以下几类:\n\n1. 中央官职:汉朝朝廷设有很多中央官职,如太尉、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大司农等,这些官职一般由高级贵族出任,负责中央政务的管理和决策。\n\n2. 京官:京官是指在都城洛阳(东汉末期迁都至许昌)设立的官职,如卫尉、太仆、太常、大理等,这些官职一般由中下级贵族或功臣出任,负责京城的安全和日常事务的管理。\n\n3. 地方官职:地方官职是指在各地方设立的官职,如太守、刺史、州牧、县令等,这些官职由朝廷派遣或地方推举,负责地方行政、司法和军事的管理。\n\n4. 军事官职:军事官职是指掌管军队和军事事务的官职,如大将军、大司马、大都督等,这些官职由朝廷委派或军队内部选拔,负责统帅军队、征讨敌人等军事行动。\n\n5. 宫廷官职:宫廷官职是指在皇宫内服务皇帝的官职,如太医令、太傅、中常侍等,这些官职由皇帝任命,负责皇宫内的医疗、教育和宫廷礼仪等事务。\n\n这些官职在汉朝末年可能会有一些变化,但总体上可以概括为以上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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