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海治污:国家权力投射与社区居民的博弈
在洱海治污的国家权力投射中,不仅对洱海的治理产生了影响,也对沿洱海居民造成了连带影响。当社区中的个人面对社会环境的变化和要求时,会产生调节机制进行自我缓解。尽管这些机制可能表现为村民间的冲突和矛盾,但对于社区而言,这些个体之间的冲突和矛盾是社区内部组织瓦解和重组的过程。当沿洱海周边社区的居民真正意识到洱海治污已经对生产生活产生影响之后,土地、水源、建房等问题就像三个幽灵一样围绕着村民,村民的生活每天都要受到它们的支配。每年几千元的土地流转赔偿金将村民与政府置于佃农和地主的身份关系当中,它使农民为洱海治污而牺牲自己的土地的事情看起来充满了合理化,并使村民得到了维持生存的可能。但村民却在其中失去了获得平等收入的机会,老年人失去了养老的保障,妇女失去了原来的工作。政府对村民生活的重新规划也将村民拖入重新适应社会环境的“文化要求”中。在很多现实的情况下,农民的不满情绪并非来自于经济上受到的压迫,而是因为他们原本认可的一套伦理秩序被打破,原有交换关系的正当性受到威胁。在古生村内,村民与政府的关系并非完全如同斯科特所认为的类同家长模式的主从关系,而是一种建立在双方不断“讨价还价”模式上的博弈关系,村民在政策的束缚下尽可能地寻找突破点来恢复传统的生活方式;当地的乡村干部虽然无法将村民的行为赋予合法化,但也在执行政策的过程中尽可能地偏向于在地村民。由此,社区内的传统关系被打破,因为政府政策而建立其新的交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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