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承办委托书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电话:

被委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电话:

根据《行政许可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承办本次听证会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 听证会的时间、地点、主持人、听证员和参与人员的名单。

  2. 听证会的程序和条件。

  3. 听证会的资料准备和审核。

  4. 听证会的记录和报告。

  5. 听证会的后续处理和跟进。

  6. 其他必要的事项。

甲乙双方已充分了解上述委托事项,同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听证会的程序要求,并在听证会期间全力配合。如果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听证会无法顺利进行或出现其他问题,乙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听证会结束并完成相关工作。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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