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抽样比例规定:按产量和认证状态划分
根据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认证机构每年应依据获证组织的认证类别按照以下比例进行抽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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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已获得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的组织,应当依照其年度产量占同一规模范围内所有申请认证的组织产量的比例进行抽样,抽样比例不得少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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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新申请认证的组织,应当全面抽样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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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已获得认证的组织,如发现违规情况,应当对其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抽样认证。
以上是认证机构按比例进行抽样的具体规定,旨在保证认证结果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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