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专门委员会的职责是:

  1. 审议和起草法律、决定、决议草案;

  2. 审议和批准规划、预算、计划草案;

  3. 听取和审议各级政府的工作报告和重大决策;

  4. 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和意见;

  5. 承担其他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委会交付的任务。

专门委员会的委员一般由人大代表提名,由全体代表投票选举产生。委员的产生要符合代表的职务和专业特长等条件,以保证委员会的专业性和代表性。同时,委员会还可以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等人士作为特邀委员参与委员会工作。


原文地址: https://www.cveoy.top/t/topic/oXca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请勿转载和采集!

免费AI点我,无需注册和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