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守原则,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

2、勤勉尽责,履职尽责,不得懒散怠工,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个人利益。

3、廉洁自律,不得收受他人财物或礼品,不得利用职务权力为他人谋取利益。

4、保密工作,不得泄露机密信息,不得利用职务权力泄露个人隐私或商业机密。

5、服务群众,尊重群众合法权益,积极解决群众诉求,不得推诿扯皮,不得对群众不尊重、不关心、不负责。

6、文明礼貌,不得辱骂、恐吓、威胁、打骂、斗殴或其他不文明行为。

7、勇于担当,不得逃避责任,不得推诿扯皮,不得对工作不积极、不认真。

8、团结协作,不得搞小圈子、拉帮结派,不得对同事不尊重、不信任、不合作。

9、学习进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不得停滞不前、自满自足。

10、节俭办公,节约用电用水用纸,不浪费公共资源,不滥用公款。

铜陵市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日常工作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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