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制造业污水排放标准如下:

  1. COD(化学需氧量)不得超过100mg/L;
  2. BOD(生化需氧量)不得超过30mg/L;
  3. SS(悬浮物)不得超过50mg/L;
  4. NH3-N(氨氮)不得超过15mg/L;
  5. TP(总磷)不得超过0.5mg/L;
  6. TN(总氮)不得超过15mg/L;
  7. PH值在6.0~9.0之间。

此外,苏州市还制定了一系列行业特定的污水排放标准,如电镀、纺织、印染、制药、化工等行业。企业在排放污水前需进行处理,确保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同时,市环保部门也会进行定期的监测和检查,对不符合标准的企业进行处罚。

苏州市制造业污水排放标准详解 - 环保要求及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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