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危险化学品废物应当分类、分别贮存,避免混淆,并采取措施避免与其他危险物质混合,避免阳光直射、雨淋、风吹、腐蚀性物质、易燃物质等对其造成影响。'

危险化学品废物保存避光依据:国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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