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浙江省政府

根据我局与美国米尔设备公司签订的引进设备合同,公司最近来电邀请我局派组前往美国纽约市考察检验引进设备。现我局拟于2012年12月30日派组(局长王伟等8人)前往美国纽约市,考察时间为15天,各项费用预算详见附表。

此事需向省政府请示,希望能够得到批准。所需外汇由我局自行解决,我局将全程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此次考察检验取得圆满成功。

此致

敬礼!

浙江省外资局

2012年12月1日

浙江省外资局关于赴美考察检验引进设备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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