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合作协议:新能源充电站建设经营合作方案
三方合作协议
甲方:XXX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XXXXXXXXX有限公司 丙方:XXXXXXXXX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1 甲方提供经营场地,租金为218000元/年,租赁期为15年。
1.2 乙方提供新能源充电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充电桩、充电电缆等,并负责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更新。
1.3 丙方提供部分资金,用于项目的启动、建设和运营。
1.4 三方共同建设经营新能源充电站,以提供充电服务为主要经营业务。
第二条 股权比例
2.1 甲方占股51%,乙方占股29%,丙方占股20%。
2.2 租金由三方按照股权比例分摊。
2.3 三方在项目中的权益和义务与其所持股权比例成正比例。
第三条 违约责任
3.1 若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一项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其他方造成的损失。
3.2 违约方应在收到非违约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后,立即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影响,并在三日内向非违约方提供书面说明。
3.3 若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其应付的违约金,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条 合作期限
4.1 本合作协议的租赁期限为15年,自签订之日起计算。
4.2 协议期届满前,三方应在协议书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各自的义务,协商决定是否延长合作期限。
第五条 版权与保密
5.1 三方在合作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知识产权和专利权归属于合作各方按照其所占股权比例享有。
5.2 三方在合作过程中获得的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应予以保密,未经其他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六条 分歧解决
6.1 合作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各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通过谈判解决。
6.2 如协商不成,各方可向所在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7.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三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7.2 任何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但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其他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 税收及其他费用
8.1 三方在合作过程中所产生的税收及其他费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8.2 所有合作费用均应由三方按照各自的股权比例承担。
第九条 其他约定
9.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和完善。
9.2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在合作期届满后自动终止。
9.3 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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