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充电站三方合作协议:场地租赁、设备供应、资金投入
三方合作协议
本合作协议由甲方、乙方、丙方三方签署,共同建设经营新能源充电站。本协议内容如下:
一、合作内容
1.1 甲方提供经营场地,包括土地及周边设施,场地租金为218000元/年,租赁期为15年。
1.2 乙方提供设备,包括充电桩、电源设备等。
1.3 丙方提供部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及运营。
1.4 三方按股权比例分摊场地租金,甲方占股51%,乙方占股29%,丙方占股20%。
二、合作责任
2.1 甲方负责提供场地,并保证场地的合法性、安全性和稳定性。
2.2 乙方负责提供设备,并保证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
2.3 丙方负责提供部分资金,并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
2.4 三方应共同协商并制定详细的运营方案,确保充电站的正常运营。
2.5 三方应按照股权比例分摊运营成本,并共同承担运营风险。
三、违约责任
3.1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租金或未履行其它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向乙方和丙方承担赔偿责任。
3.2 若乙方未按时交付设备或未履行其它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向甲方和丙方承担赔偿责任。
3.3 若丙方未按时提供资金或未履行其它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向甲方和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处罚条款
4.1 若三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其它两方承担赔偿责任。
4.2 如三方协商未果,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诉讼解决。
4.3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诉讼解决。
五、其他条款
5.1 本合同经签署后生效,至租赁期满止。
5.2 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应另行协商解决。
5.3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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