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确认债权有效性:无转账凭证也能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合同是法律上的约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借款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因此,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润、本金及利息转换而成的债权是合法有效的。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债权人应当有证据证明其债权的存在。' 虽然借款合同中没有转账凭证,但是借款合同本身就是债权存在的证明,因此可以认定为有效债权。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的事实、理由,有证据证明或者应当负有举证责任的事实,对方未能提供相反的证据,可以认定为事实存在。' 因此,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债权,如果没有被对方提出反驳证据,可以认定为存在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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