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纳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前置条件
太海绵办〔2022〕2号
关于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纳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前置条件的函
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太海绵城市建设,进一步提高城市的抗洪排涝能力,现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纳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前置条件,请各相关单位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前置条件
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前,各建设单位应提交符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方案,并在方案中详细说明以下内容:
- 设计方案中融入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具体措施;
- 对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的自然环境、水资源、水循环等进行分析,制定适应性强、可操作性强的海绵城市建设方案;
- 对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 对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进行规划,制定合理的施工进度和方案,确保施工期间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查要点
在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时,应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 是否符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在方案中是否融入了海绵城市建设的具体措施;
- 是否对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的自然环境、水资源、水循环等进行了充分分析,并制定了适应性强、可操作性强的海绵城市建设方案;
- 是否对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进行了充分评估,并制定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 是否制定了合理的施工进度和方案,确保施工期间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三、建设工程监督检查要点
在建设工程监督检查时,应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 是否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实施了具体措施;
- 是否按照海绵城市建设方案进行施工;
- 是否按照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施工;
- 是否按照施工进度和方案进行施工。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执行本函要求,确保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符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提高城市的抗洪排涝能力。
特此函告。
太海绵城市建设办公室
2022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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