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参保人死亡,其个人账户余额不得退回,应当按照法定继承顺序依次继承。具体继承顺序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因此,参保人去世后,其医保个人账户余额需要按照法定继承顺序依次继承,不能退回。

参保人去世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如何处理?可以退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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