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司法解释,高速公路上停车是违法行为,除非紧急情况下,应当在应急车道内停车。如果因为停车导致事故,停车的车辆负主要责任。同时,如果停车的车辆没有设置警示标志或者灯光,也将对事故负有部分责任。

在本案中,前车停在高速公路第三车道上,没有设置警示标志或者灯光,因此应当负主要责任。后车司机也因为没有及时避让前车而承担一定的责任。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结论为一般情况下的判断,具体事故责任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高速公路停车致事故谁担责?前车违规停第三车道致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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