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学者认为:拒绝自动化决策权的本质,是个人有权对自动化决策进行人工干预的权利,即要求自动化处理者对自动化决定进行人为干预,复核自动化决策结果是否基于完整、准确的个人信息公平、公正作出,并有权要求修改不当或错误的决策结果内容。这种权利被称为'透明度权'或'干预权'。

透明度权的实现需要建立透明度机制,即让个人了解自己的数据被用于何种自动化决策,并能够查看和理解自动化决策的结果。此外,还需要建立公正性机制,确保自动化决策基于完整、准确的个人信息作出,并可被公正评估和复核。

透明度权的实现可以促进自动化决策的公平性和可信度,同时也能够保护个人信息的隐私和安全。因此,在自动化决策的发展过程中,透明度权的保障和实现应当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和支持。

自动化决策中的透明度权:个人干预权与数据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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