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的政策如下:

一、招生人数

东莞市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的招生人数,由各区教育局按照当地教育规划、学校情况和人才需求等因素进行统筹确定,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二、招生范围

  1. 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按照本人户籍所在地区的初中学校划分范围划分。

  2. 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须在本市居住满一年以上(以户口迁移或暂住证为准),并符合相关规定,方可报名参加招生。

三、招生方式

  1. 招生方式分为统一招生和分班招生两种。

  2. 统一招生是指由各区教育局组织统一的考试,考生按照成绩和志愿进行派位。

  3. 分班招生是指根据学生在小学阶段的学习成绩和其他因素,由初中学校自行组织招生,按照学校的招生计划和录取标准进行招生。

四、招生标准

招生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学习成绩:综合考虑小学阶段的学习成绩和考试成绩等因素。

  2. 学科特长:如体育、音乐、美术等方面的特长。

  3. 综合素质:综合考虑学生的品德、思想、品质等方面的因素。

五、录取程序

  1. 统一招生录取程序:按照考生成绩和志愿进行排名,按照招生计划进行派位。

  2. 分班招生录取程序: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录取标准进行筛选和录取。

六、特殊情况处理

对于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生考试的学生,可向当地教育局申请特殊处理。

以上就是东莞市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的政策,学生和家长可以根据这些规定进行相应的准备和报名。

东莞小升初政策解读:招生人数、范围、方式、标准、录取程序及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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