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 第六条至第八条:变更、解除、法律及争议解决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 第六条至第八条:变更、解除、法律及争议解决
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对方对其赔偿损失。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一)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如有变更或解除,必须双方协商一致,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确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但解除前,应经双方同意,由乙方支付甲方合同标的物的实际价款,并如实结清其它合同约定的费用,解除后,各方解除本合同所涉及的一切权利义务,但各方仍应承担本合同中规定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法律及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条 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原文地址: https://www.cveoy.top/t/topic/liRI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请勿转载和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