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安全协议由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与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共同签订,以确保出租房屋的安全。

一、承租人乙方承诺向甲方出租人支付租金,并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租金。

二、承租人乙方应按期支付租金,如果租金拖欠超过三个月,甲方有权暂停乙方使用出租房屋的权利,并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支付拖欠的租金及滞纳金;

三、出租房屋的使用应符合房屋的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尤其不得用于非法活动。

四、承租人乙方在出租房屋内不得进行改装、拆卸、堆放易燃物品等危险行为,严禁携带危险品进入出租房屋。

五、承租人乙方应对出租房屋内的设备设施及财产负责,如有损坏,应及时赔偿,并承担责任。

六、承租人乙方在出租房屋内有任何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甲方,以保证安全。

七、本协议一经签订,即视为完全有效,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经生效,即构成双方共同遵守的法律文件。

特此签署: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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