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劳动合同法:员工权利保障与雇主义务
香港劳动合同法 (简称'劳动合同法') 于1995年8月1日正式施行,此法案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利,促进劳动权利的实施,维护勤劳劳动者的利益,推动劳动者和雇主之间良性的劳动关系,以及改善劳动者的工作环境。根据劳动合同法,雇主不得以任何原因强迫劳动者劳动、强迫劳动者接受不公平的工作条件或以任何方式侵犯劳动者的尊严。雇主也不得实行反映不同性别或不同种族的种族歧视,以及实行任何其他形式的歧视行为。此外,雇主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提供福利待遇、维护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促进劳动安全和防止危害健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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