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保理合同范本 -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甲方'),住所:中国XX省XX市,以下简称'乙方',住所:中国XX省XX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就甲乙双方在税收保理业务中的权利义务订立本合同,具体如下:
第一条 甲方同意按照乙方提供的资料,将乙方的税收款项保理至付款日期到期之前,乙方按照约定给予甲方保理费用。
第二条 保理费用计算: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出的税收保理费率,在付款日期前向甲方支付税收保理费用,具体费率约定如下:
(1)XX%的日息;
(2)XX%的月息;
(3)XX%的年息;
(4)XX%的保理费。
第三条 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准时缴纳税收保理费用。如乙方拖欠保理费用,甲方有权收取拖欠期间的利息。
第四条 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调整保理费用的计算方式,但应及时根据本合同的条款修改并更新本合同的内容。
第五条 甲乙双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税收保理合同,如果有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要求继续履行或者索赔。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字: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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