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明都枫泽山庄大酒店会议接待合同 - 乙方权益保障
常州明都枫泽山庄大酒店会议接待合同 - 乙方权益保障
甲方:明都枫泽山庄大酒店 负责人:曹珏 电话:18912328370 乙方: 负责人:周学敏 电话:177017959727
上述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会议接待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乙方为甲方提供:常州明都枫泽山庄大酒店客房、订餐、会议室等服务。
会议时间:自 2023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4 月 2 日止。
一、房间数量
标准间: 15-20 间(以实际入住为准,客房为挂牌四星准五星标准)。 大床房: 50-59 间(以实际入住为准,客房为挂牌四星准五星标准)。
二、房费标准
标准间:人民币 250 元/间/天(含双自助早餐)。
三、会议结算
- 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即开始为甲方做会议计划之有效工作,甲方应向乙方预付人民币 3000 元的会议预付定金,剩余尾款活动结束后一星期内一次结清。
- 乙方为甲方提供:实际消费额的常州明都枫泽山庄大酒店增值税专用发票。
- 开票信息 单位:常州明都枫泽山庄大酒店有限公司 税号:91320412773786092C 账号:10607101040004742 开户行: 常州市农行夏溪支行 地址:武进区嘉泽镇夏溪村委章庄村 电话:0519-83689777 开户行行号:103304060713
四、违约责任
- 甲、乙双方不得以各种理由违背各自承诺的义务。乙方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和尽最大可能满足乙方要求。
- 甲方不得无故拖欠甲方账款,否则,乙方有权通过法律手段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五、附则
- 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补充:
- 关于房间数量和费用标准
本合同规定了标准间和大床房的数量范围,并且在入住客房为挂牌四星准五星标准的基础上,提供了合理的房费标准,以满足甲方的需求。
- 关于会议结算
本合同规定了甲方需要提前预付人民币 3000 元的会议预付定金,并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结清剩余尾款。同时,乙方提供的常州明都枫泽山庄大酒店增值税专用发票,保证了结算的透明和合法性。
- 关于违约责任
本合同规定了甲、乙双方不得违背各自承诺的义务,并且乙方需要尽最大可能满足甲方要求,以提供优质服务。甲方不得无故拖欠乙方账款,否则乙方有权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些规定保证了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 关于附则
本合同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个附则保证了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且在未来的执行中具有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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