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 年满30周岁;

(二) 夫妻一方年满30周岁,另一方年满28周岁;

(三) 已婚,夫妻双方均年满25周岁,且已婚满3年;

(四) 已婚,夫妻双方均年满23周岁,且已婚满4年,且符合本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同时,收养人还需符合其他规定,如有犯罪记录等不符合收养条件的情况。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生父的姐姐符合收养条件,且生父母已经同意将孩子送养给她,那么她可以合法地收养这个孩子。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当地的法律法规进行判断,以确保收养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生父母非北京户口,姐姐北京户口可否领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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