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职员挪用客户资金200余万,用于网络赌博,被判缓刑!
- '银行职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200余万元,涉赌案件曝光'
- '40名客户不知情,银行职员暗自操作账户挪用资金'
- '被告人黄某某主动投案并退还挪用资金,仅被判缓期执行2年徒刑'
3月19日,据头条新闻报道,2019年9月至2021年11月,被告人黄某某利用担任某银行于都支行综合柜员的职务之便,利用客户来办理定期及活期储蓄之机,暗自在银行系统电脑上操作现金销户或转存销户业务。他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输入取款密码,将40名客户银行账户内的资金共计200余万元挪至自己名下的账户。并将此资金用于网络赌博活动。案发后,被告人黄某某主动投案,并将挪用的资金全部退还。
于都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用于非法活动,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被告人黄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并且挪用的资金现已全部退清,可从宽处理。最终,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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