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工程师观点错误,丁登记员观点正确。

根据《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的规定,技术合同是指以技术为内容的合同,包括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合同。而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属于建筑工程合同的范畴,不是以技术为内容的合同,因此不属于技术合同的范畴。

丙工程师引用的《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可能与其所从事的工程勘察相关的规定有关,但是在本次认定登记的范畴内,其观点是错误的。

工程勘察合同是否属于技术合同?专家观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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