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语法律术语:'过失' - '未履行避免可预见后果的义务' 详解

本文将深入解析日语法律术语 '过失' 和 '未履行避免可预见后果的义务' 的含义以及语法结构,并结合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行为中的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进行说明。

民法典

(侵权行为中的损害赔偿)

'故意或过失侵犯他人的权利或受法律保护的利益的人,应对由此造成的损害负责。'

'故意或过失侵犯他人的权利或受法律保护的利益的人,有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

语法结构分析

  • '过失' 是名词,作为主语,修饰后面的动词短语 '未履行避免可预见后果的义务'。
  • '未履行避免可预见后果的义务' 是动词短语,作为谓语。

句子类型结构

本句为复合句,主句为 '有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从句为 '过失未履行避免可预见后果的义务'。

总结

'过失' 在日语法律语境中指的是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失,但没有尽到避免可预见后果的义务,从而导致他人权利或利益受损。民法典规定,对他人权利或利益造成损害的行为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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