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典化呼声:时代发展与财产重心变化的必然趋势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人们的智力劳动成果,如专利、商标、版权、商誉、特许权等,已经成为重要的财产权利。这些无形财产权的重要性已经超越了有形财产权,因此在许多权利纠纷中,保护当事人的无形财产比保护有形财产更为重要。
知识产权在财产法中的地位也逐渐上升,从附属向主导转化成为当代财产法立法的重心。著名知识产权法学专家郑成思认为,知识产权在整个财产权中的地位,从附属向主导转化成为当代财产法立法的重心。
为了适应时代的发展和财产重心的变化,财产法的体系和结构需要与知识产权的地位相适应。随着知识产权在财产法体系中地位的上升,需要在法律上体现其重要性,认可和突出其基础性地位,使财产法的体系和结构适应时代发展和财产重心变化的需要,使法律的结构与知识经济时代的经济发展特征和结构相吻合。这也呼唤着知识产权法典化的出现,以体现其重要性并认可其基础性地位。
统一知识产权法典也是由知识产权无形财产的创造性价值超越传统财产价值的趋势决定的,是由知识产权法在财产权中的地位决定的。财产法发展的这一趋势对知识产权法律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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