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富村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活动制度【最新版】
王富村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活动制度
一、制度目的
为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规范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活动,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
王富村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由村委会主任、妇女主任、教育干部、卫生站站长、公安民警、青少年工作干部等组成,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各一名。
三、职责
- 负责制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 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 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相关信息和数据。
- 负责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教育和宣传活动。
- 负责接受未成年人及其家长的投诉和求助,及时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
- 负责对涉及未成年人的事项进行监督和指导。
- 负责制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定期进行评估。
四、工作流程
- 定期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会议,研究和制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 收集、整理、分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相关信息和数据,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情况。
- 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教育和宣传活动,提高未成年人保护意识和能力。
- 接受未成年人及其家长的投诉和求助,及时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
- 对涉及未成年人的事项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未成年人权益得到保障。
- 定期进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评估,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
五、制度执行
-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工作。
- 如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王富村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所有。
原文地址: https://www.cveoy.top/t/topic/juVM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请勿转载和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