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法:防洪工作实行什么原则?
防洪法:防洪工作实行什么原则?
《防洪法》明确规定,防洪工作实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局部防御相结合'的原则。
该原则强调了以下几个方面:
- 全面规划: 对防洪工作进行全面的规划和部署,确保防洪措施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 统筹兼顾: 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统筹协调各方利益,实现防洪效益的最大化。
- 预防为主: 将预防工作放在首位,提前采取措施,降低洪水灾害发生的可能性。
- 综合治理: 采取工程措施、非工程措施等多种手段,综合治理洪水灾害。
- 局部防御: 在重点区域、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防御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洪灾损失。
通过遵循上述原则,可以有效提高防洪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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