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是原告(原告姓名),现就离婚一事向贵院提起诉讼,并请求依法判决离婚并将女儿归还给我作为监护人。

一、事实和理由

  1. 原、被告于(结婚日期)结婚,并于(离婚日期)离婚。

  2. 婚姻关系破裂的原因是双方性格不合,相互之间的沟通和理解已经无法修复。

  3. 原、被告之间没有共同财产和债务。

  4. 原、被告育有一名女儿(女儿姓名),现年(女儿年龄)。女儿目前居住在被告(母亲姓名)的监护下。

  5. 原告是女儿的父亲,具备抚养和教育女儿的能力和条件。我有稳定的工作,月薪为1500元,并能提供女儿所需的生活和教育费用。

  6. 考虑到女儿的成长环境和利益,女儿应归还给我作为监护人,我将尽一切努力提供一个稳定、和睦和有爱的家庭环境。

二、请求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我请求贵院作出以下判决:

  1. 判决离婚。

  2. 判决女儿归还给我作为监护人。

  3. 其他与本案有关的合理判决。

原告特此请求。

原告(原告姓名)

日期:

离婚起诉状女儿归母亲男方月薪1500无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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