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集中审核项目方案。按照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及非贫困县财政衔接资金项目方案编制工作要求,8月初和10月份,在县区逐一审核完善的基础上,县乡村振兴局会同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林业局、县民宗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在年初项目方案的基础上,聚焦资金预算、项目建设内容、绩效目标设置、资产后续管护、联农带农效益等关键环节,分别对10个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中期调整方案、年末补充方案以及汉台区财政衔接资金项目方案进行集中审核,“一对一”反馈审核意见,督促各县区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规定完成省级备案。 (三)加快推进尽职调查。9月底前,县乡村振兴局依据《陕西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相关规定,对依托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实施的单个项目财政投资规模达到500万元(含)以上的开展尽职调查,及时反馈问题及风险因素,并督促经营主体抓紧整改完善。各县区按照规定,同步对单个项目财政投资规模达到300万元(含)以上的开展尽职调查,相关情况于9月30日前报县乡村振兴局。经营主体存在较大经营风险或整改后仍不具备条件的,县区不得安排项目资金

二集中审核项目方案。按照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及非贫困县财政衔接资金项目方案编制工作要求8月初和10月份在县区逐一审核完善的基础上市乡村振兴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林业局、市民宗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在年初项目方案的基础上聚焦资金预算、项目建设内容、绩效目标设置、资产后续管护、联农带农效益等关键环节分别对10个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中期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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