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机关作风效能明察暗访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铜陵市制定了《机关作风效能明察暗访暂行办法》,以下为主要内容:
一、明察暗访的范围
本暂行办法适用于铜陵市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二、明察暗访的方式
明察暗访方式包括现场检查、电话咨询、网络调查、问卷调查等形式。
三、明察暗访的内容
明察暗访内容包括机关作风、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方面的调查。
四、明察暗访的组织实施
明察暗访由市委、市政府指定专门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明察暗访对象应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五、明察暗访的结果处理
明察暗访结果应及时反馈给被检查机关,并根据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六、明察暗访的保密原则
明察暗访工作应保持机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密规定。
七、明察暗访的监督机制
明察暗访工作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定期向上级机关和社会公开工作情况和成果。
以上为本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该办法的实施旨在促进机关作风的建设和行政效能的提高,以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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