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反映的问题表明,一些单位在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方面的认识存在不足,贯彻落实意识不强。同时,一些机关工作人员缺乏责任心和事业感,工作状态不佳,甚至存在违禁行为未被及时制止的情况。因此,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并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效能建设,坚决杜绝违反制度规定的事件发生。

特别需要关注的是乡镇社区事项,它们在工作中所占比重较高,但一些一线人员对待群众的呼声、诉求和难题还未真正放在心上、付诸实践。因此,需要加强对一线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确保问题能够得到及时解决。

各单位应切实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引导他们自觉贯彻执行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各项规定,尤其是不提级管理制度。同时,要加强内部监管,严格控制上下班时间和请销假制度,严格执行岗位明示制度,严禁在上班时间擅自离岗、串岗、脱岗以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务。此外,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并及时向区效能办反馈整改情况。

还需要严格推进效能制度的落地见效,持续落实首问负责、不提级管理机制,并针对机制不健全、举措不严实、清单不明确等问题进行督查督导,督促各级各部门做到落实到位。同时,要巩固深化“办不成事”(企业服务中心)反映窗口真正办事、办成事的实效成果,坚持交办问题由“一把手”领办制度,严格要求事项办结“四个到位”(主动对接到位、调查核实到位、问题处置到位、办结回访到位)。

最后,还需统筹推进涉法涉诉涉访问题的妥善化解。这类效能投诉事项主要涉及法律、诉讼和访问等问题,下一步将统一纳入转办序列,突出联合督办“三涉”问题,强调依法依规办理,全面推进问题化解和效能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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