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农田退水标准》规定,苏州市农田退水标准如下:

  1. 水质标准

(1)化学需氧量(COD)≤30mg/L

(2)氨氮(NH3-N)≤1.0mg/L

(3)总磷(TP)≤0.2mg/L

(4)总氮(TN)≤2.0mg/L

(5)悬浮物(SS)≤10mg/L

(6)pH值为6.5~8.5

  1. 水量标准

(1)苏州市农田退水标准中规定的水质符合要求,每亩农田每天可接受的退水量为100m³。

(2)若水质不符合要求,则每亩农田每天可接受的退水量应根据水质及农作物特性,由当地环保部门、农业部门等有关部门确定。

以上标准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为准。

苏州市农田退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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