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农田退水标准
根据《苏州市农田退水标准》规定,苏州市农田退水标准如下:
- 水质标准
(1)化学需氧量(COD)≤30mg/L
(2)氨氮(NH3-N)≤1.0mg/L
(3)总磷(TP)≤0.2mg/L
(4)总氮(TN)≤2.0mg/L
(5)悬浮物(SS)≤10mg/L
(6)pH值为6.5~8.5
- 水量标准
(1)苏州市农田退水标准中规定的水质符合要求,每亩农田每天可接受的退水量为100m³。
(2)若水质不符合要求,则每亩农田每天可接受的退水量应根据水质及农作物特性,由当地环保部门、农业部门等有关部门确定。
以上标准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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