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项目预算绩效管理中管理监督力度不足的表现包括:

  1. 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行政事业单位在项目预算绩效管理中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导致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问题无法及时发现和解决。

  2. 缺乏明确的责任分工:管理监督力度不足的表现之一是缺乏明确的责任分工,导致项目执行过程中责任模糊,责任推诿现象普遍存在。

  3. 监督人员素质不高:行政事业单位在项目预算绩效管理中,监督人员的素质不高,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无法有效地监督项目的执行情况。

  4. 监督手段不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在项目预算绩效管理中,监督手段不完善,缺乏科学、有效的监督方法和工具,无法全面、准确地了解项目的执行情况。

  5. 缺乏对项目执行情况的跟踪和评估:行政事业单位在项目预算绩效管理中,缺乏对项目执行情况的跟踪和评估,无法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执行中的问题,导致项目绩效无法实现预期目标。

  6. 监督结果缺乏反馈和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在项目预算绩效管理中,监督结果缺乏及时的反馈和落实,导致监督工作缺乏持续性和有效性。

综上所述,行政事业单位项目预算绩效管理中管理监督力度不足的表现主要体现在监督机制不完善、责任分工不明确、监督人员素质不高、监督手段不完善、缺乏跟踪评估和监督结果反馈等方面。

行政事业单位项目预算绩效管理中管理监督力度不足的表现

原文地址: https://www.cveoy.top/t/topic/hP9B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请勿转载和采集!

免费AI点我,无需注册和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