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文紧急程度管理要求,以下不得通过紧急公文报送的内容包括:

  1. 简报资料:简报资料通常是对某项工作或项目的概要情况进行汇报,一般不属于紧急事务,因此不适合通过紧急公文报送。
  2. 一般工作报告:一般工作报告通常是对一段时间内的工作进展、完成情况等进行总结和汇报,不属于紧急事务,因此不适合通过紧急公文报送。
  3. 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是对组织内部或者公共机构的管理规定和制度,通常需要经过一定的讨论、修改和审批过程,不属于紧急事务,因此不适合通过紧急公文报送。
  4. 特急通知:特急通知通常是针对某个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进行的通知,已经属于紧急事务本身,因此不适合通过紧急公文报送。
紧急公文报送限制:简报资料、工作报告等不得通过紧急公文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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